文章出处:未知 │ 网站编辑:admin │ 发表时间:2024-05-17
在我国古代,公款消费也是一个痼疾。宋朝的时候,政府规定地方军政干部每个月可以公款吃喝一次,用于这项开支的财政拨款叫做“公使钱”。好好的一项福利待遇,执行的时候却走了样,一个地方官上任才半年,公务招待费就花掉了45万缗(一缗为一千钱),气得皇帝骂了娘。这笔钱要是拿来搞安居工程,能造十几万间民房。
当然,也有坚持不搞超标准接待,不肯同流合污的官员,比如海瑞。他在浙江淳安当县长的时候,在公务接待的问题上就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事。
一次,有一个官二代,老爹胡宗宪是节制浙江、福建等地军务的总督,从淳安路过。淳安县政府招待所所长(驿丞)按照海县长的吩咐,依照规定标准招待他。这个山珍海味吃惯了,哪见过这种清汤寡水的宴席,觉得这个招待所所长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指使手下把他捆起来,吊在了房梁上。
海县长闻讯赶来,当场就把这个官二代给扣押了,还送信给胡宗宪说:“您多次强调不许挥霍浪费,公务接待不能超标准,现在,有人假冒您的儿子骗吃骗喝,被我抓住了,您看该怎么办?”胡宗宪被他搞得哭笑不得,拿他真没办法。这样一来,谁也不愿意到海瑞的管片来了。
讲史者语:古代的当权者也认识到了公款消费恶性膨胀造成的危害。汉景帝就曾经颁布禁令,严打下基层的官员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的行为。如果发现了,马上撤职。后来觉得这种处罚太重了,于是改为,想吃可以,但吃完了要自己出餐费,赔偿国家财政的损失。
在汉代,对于政府的招待所和宾馆,也出台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杜绝超标准接待和铺张浪费的问题。因公出差的时候,要到驿站食宿,必须有介绍信,按照级别高低享受不同的待遇。宋代的时候,因公出差的人员食宿有统一的标准,吃饭要拿就餐券,叫做“券食”,按照规定的标准用餐。超过了标准,或者私自接受地方政府的宴请,那是要依法治罪的。至于公车使用,古代也有规定。朱元璋就严令:如果不是办理军国大事的人,各地政府招待所是不能招待的。
再严格的制度还是要靠人来执行,只要领导人的决心、魄力足够大,手段足够硬,铺张浪费的歪风邪气是一定能刹住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一系列廉政新规,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款消费都纳入了制度的笼子里,挥霍浪费之风为之一挫。公款送礼的人少了,满天飞的购物卡、会员卡不见了,金碧辉煌的楼堂馆所、超大的办公用房清理了,高档餐饮娱乐场所、隐秘的私人会所冷冷清清,甚至关门大吉。只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把制度贯彻到底,勤俭节约的新风气一定可以树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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