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未知 │ 网站编辑:admin │ 发表时间:2024-01-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拟自2024年1月23日起3个月内,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通知,计划自2024年1月23日起3个月内,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段忠福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孙凯先生,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石新华先生。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前段忠福先生、孙凯先生、石新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8%、0.37%、0.94%。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上述增持主体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市场价格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月23日起3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增持主体承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